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20〕20号)精神,现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拟推荐参加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的1个项目(人选)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人选)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电话: 024-62043027
点击下载科学技术进步奖公示样本:/uploads/file/20200610/20200610150808_51553.doc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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