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挂号系统功能模块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 2026-02-06
项目概况
微信挂号系统功能模块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SY20260201
项目名称:微信挂号系统功能模块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4.9万元
采购需求:微信挂号系统功能模块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领取文件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4-33015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