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山院区5号楼中央空调补水管整改项目的采购公告

  • 2026-06-02

项目概况

 崇山院区5号楼中央空调补水管整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SY20260505

项目名称:崇山院区5号楼中央空调补水管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569.90元

最高限价:15,569.90元

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工,遇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柳湖宾馆(崇山东路3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33015022

方式:线下

价格: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柳湖宾馆4楼开标室(崇山东路30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柳湖宾馆4楼开标室(崇山东路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携带下列材料到柳湖宾馆(崇山东路30号)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法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4-33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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