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临床学院部分教研室及临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公开竞聘的通知
- 2018-07-06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教研室、研究室及临床科室主任 (副主任)管理办法》(医大党发[2017]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教研室及临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竞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竞聘岗位
此次竞聘教研室及临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共7个,岗位具体见附件。
二、竞聘条件
(一)思想道德要求
政治上应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行为规范、学风严谨、为人师表。
(二)能力素质要求
1.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本教研室内工作人员的特长与潜能,推进本部门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快速发展。
2.业务能力上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引领学科专业团队紧跟国际前沿的能力和水平。
(三)职务及年龄要求
1.教研室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原则上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生导师;临床科室副主任原则上应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生导师及以上。
2.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任期者,不能申报教研室主任及临床科室主任岗位的首次聘任;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二届任期者,不能申报临床科室副主任岗位的首次聘任。
3.在国家级或省级分科学会任副主任委员以上的,或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4、消化内科副主任要求45周岁以下,有国家级学术任职,在国内、省内具有较高学术声望,能够独立开展内镜下ERCP、EUS-FNA、ESD等四级手术。
三、岗位职责
教研室及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参照《中国医科大学教研室、研究室及临床科室主任 (副主任)管理办法》(医大党发[2017]40号)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审核: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2日16时。
(二)资格审核:应聘者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简历及相关业绩材料,第四临床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推荐: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推荐考核人选。
(四)考核聘任:学校/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并经一定程序进行聘任。
(五)联系方式
报名及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中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10032 办公电话:024-62042027
第四临床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6日
附件:教研室岗位及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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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 |
空岗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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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主任:4 |
中医科教研室 |
主任/副主任(主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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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医学教研室 |
主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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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教研室 |
主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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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教研室 |
主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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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岗位 |
空岗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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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 主任:2 副主任:1 |
临床营养科 |
主任/副主任(主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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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外科 |
主任/副主任(主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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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
副主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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